近日,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
高速路上疲劳驾驶
近日,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川北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停在应急车道,车后未放置三角警示标志牌。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人在车内睡觉。经询问得知,驾驶人李某因处理家中急事连续2天未休息,从酒泉驾车回玉门时,行驶至距离玉门收费站两公里处停车休息。
交警提示: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不得超过4小时,并且需要停车休息的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请选择服务区、停车区等安全地点停车休息,切莫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
案例二
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
近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固大队民警在开展查处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假牌照两轮轻便摩托车沿西固中路由东向西行驶。经现场调查,该男子系无证驾驶,且说话含糊不清浑身酒气,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交警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社会和公共安全,请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警示,拒绝酒后驾车,劝阻酒后驾车,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三
停车开门要注意
近日,陇南市成县弓某某驾驶小型客车停车开门时未注意后方来车,将同向后方贺某某骑行的两轮自行车刮倒,造成贺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无论是乘客还是驾驶员,打开车门前务必要仔细观察周边路况,一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开门下车。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文/图
来源: 兰州日报